联系方式
Contact us
广东自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
电 话(Tel):19128435215
传 真(Fax):0753-2513793
地 址:广东省梅州市梅县扶大高新区三葵
联系人:江小姐
邮 箱:mzhbzp@163.com
邮 编:514700
智伯的覆亡
(张国刚《〈资治通鉴〉中的历史智慧》)
这是《资治通鉴》讲的第一个故事。
智伯(公元前506-前453)是春秋末期主持晋国国政的权臣,是智氏家族的大家长。当时,智氏与赵氏、魏氏、韩氏四大家族掌控着晋国的大权,智伯执政后,晋国朝政呈现出智氏一家独大、力压三卿的局面。可是后来在晋阳之战中,实力最强的智氏反倒落败-智伯被杀,智氏家族灭亡,领土也被其他三家瓜分殆尽。事情为什么会这样呢?
一、伏笔:选谁来当接班人
【通鉴识读】
智果曰:“不如宵也。瑶之贤于人者五,其不逮者一也。美鬓长大则贤,射御足力则贤,伎艺毕给则贤,巧文辩惠则贤,强毅果敢则贤,如是而甚不仁。夫以其五贤陵人,而以不仁行之,其谁能待之?若果立瑶也,智宗必灭。”——《资治通鉴》卷一
从选定接班人的那一刻起,智氏、赵氏两大家族的命运就开始走上截然相反的道路。
晋国是周成王“桐叶封弟”而建立的诸侯国。周武王死后,他的儿子周成王继位,弟弟周公旦辅政。年幼的周成王有一次与弟弟叔虞玩耍,把一片桐叶剪成玉圭形状,送给叔虞,开玩笑说:“把这个分封给你!”周公提醒他,天子无戏言。于是,成王将黄河东边一块叫作唐的地方分封给叔虞。叔虞因此又称唐叔虞,姬姓晋氏,叔虞之子燮继位后,改国号为晋。
晋国是春秋时期的大国。但晋悼公之后,由于国君平庸,驾驭能力不济,晋国的六卿-范氏、中行氏、智氏、赵氏、魏氏、韩氏六家坐大,晋国虽然外面的架子还在,但内部的分裂日趋严重。到了晋定公时期,六卿内斗越发激烈,范氏、中行氏两大家族被瓜分消灭,剩下智氏、赵氏、魏氏、韩氏四大家族掌控晋国的大权。其中尤以智氏家族权势最为煊赫。
但是,智氏家族在选择继承人的时候,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,这为强大的智氏家族以后的灭亡埋下了隐患。
当时,智宣子决定选嫡子智瑶为嗣卿。族人智果不同意,他认为智瑶虽然有五大优点-美鬓高大、射御兼通、才艺超群、善辩能文、强毅果决,但有一个致命的缺点-不仁,即为人刻薄寡恩,缺少仁德之心。怀着不仁之心,用才能去驾驭别人,谁能忍受得了呢!智果甚至断言道:“如果真的立智瑶,智氏家族一定会灭亡。”但是,即便族人如此激烈地反对,智宣子最终也没有改变想法。
与智宣子相反,赵氏家族在考虑接班人选的时候,表现谨慎稳重得多。
赵简子有两个儿子,大的叫伯鲁,小的叫无恤。赵简子决定先考考他们,再决定选谁做继承人。他把两支写着教导青年修身自勉的“训诫之辞”的竹简,分别交到两个儿子手上,嘱咐他们把竹简上的内容牢记在心并保管好竹简。三年之后,赵简子再问起他们,发现大儿子伯鲁把“训诫之辞”忘得精光,竹简也不知所终;小儿子无恤却背得滚瓜烂熟,竹简也随身带着。于是,赵简子认为无恤更贤明,就把他选为继承人。赵无恤就是后来的赵襄子。
在选择继承人的问题上,智宣子和赵简子作出了不同的选择,前者不顾族人的反对,坚持“立嫡”;后者则打破周制,选择“立贤”。从选定接班人的那一刻起,智氏、赵氏两大家族的命运就开始走上截然相反的道路。
二、冲突:智伯挑起了战争
【通鉴识读】
智伯请地于韩康子,康子欲弗与。段规曰:“智伯好利而愎,不与,将伐我;不如与之。彼狃于得地,必请于他人;他人不与,必向之以兵。然后我得免于患而待事之变矣。”康子曰:“善。”使使者致万家之邑于智伯,智伯悦。——《资治通鉴》卷一
从者曰:“长子近,且城厚完。”襄子曰:“民罢力以完之,又毙死以守之,其谁与我!”从者曰:“邯郸之仓库实。”襄子曰:“浚民之膏泽以实之,又因而杀之,其谁与我!其晋阳乎,先主之所属也,尹铎之所宽也,民必和矣。”乃走晋阳。 ——《资治通鉴》卷一
赵氏的拒绝让智伯很恼火,他联合韩、魏两大家族出兵攻打赵氏。
智宣子去世后,智瑶继承了他的爵位,世称智襄子或智伯。智伯主持晋国国政,处事强霸骄横。
有一次,他与韩康子、魏桓子饮酒,在席上戏弄了韩康子,又侮辱了韩康子的家臣段规。智果知道后,警告他说:“您侮辱了别人而不提防人家报复,大祸就要临头了!”智伯傲慢地说:“灾祸只能由我降给别人,我不兴起灾难,谁敢胆大妄为呢!”智果无奈,不再言语。
智伯越发膨胀。公元前455年,他假借晋侯之命,以恢复晋国霸业为由,向赵、韩、魏三卿各索取一个万户之邑。
对于这个要求,韩康子自然不同意。辅臣段规却劝说道:“智伯贪图财货,刚愎自用,如果不答应他的要求,他一定会率兵攻打我们:而答应他的要求献出土地,不仅能使韩氏免于祸患,还能把祸水外引。智伯这次顺利地得到了土地,一定会更加傲慢,进而把矛头指向他人,到时我们可以静观其变。”韩康子觉得很有道理,就给了智伯一座万户的城邑。
魏桓子一开始也觉得智氏无故索要土地,实在是欺人太甚,打算拒绝,但他的辅臣任章却建议先采用骄兵之策麻痹智氏,再暗中结交利害攸关的盟友,共同对付智伯。他说:“平白无故就索要别人的土地,这必定会引起其他家族的畏惧;我们答应他的要求,他一定会更加骄横。他因骄横而轻视他人,我们因畏惧而团结一致。如此一来,智氏不会长久了。”老谋深算的魏桓子明白了任章的用意,也痛痛快快地把一座万户之邑给了智伯。
但是,面对赵氏家族时,志得意满的智伯碰了钉子。赵氏坚决抵制智伯索地的要求,说:“先祖留下的祖业,怎么能随便割让给他人!”赵氏的拒绝让智伯很恼火,他联合韩、魏两大家族出兵攻打赵氏。
面对来势汹汹的智氏联军,赵襄子有三个战略要地可以避难:长子、邯郸和晋阳。长子城高池深,邯郸粮草丰足,但赵襄子都不去,而选择去晋阳。他认为城高池深,说明老百姓的徭役繁重;粮草丰足,说明老百姓的赋税沉重,都不足以依恃。相反,赵简子在世时,命尹铎治理晋阳,轻徭薄赋,晋阳人心最可依赖。于是,赵襄子选择晋阳作为自己抗击联军的基地。
当赵襄子逃奔晋阳之后,智伯率领三家联军把晋阳城围得水泄不通。不过,赵襄子凭借晋阳地险与人和的优势,和敌军周旋了一年多。后来,智伯趁夏季山洪来临,掘晋水汾河之坝,水灌晋阳。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,晋阳军民依旧同仇敌忾,毫不动摇。
三、覆亡:智伯的致命错误
【通鉴识读】
三家以国人围而灌之,城不浸者三版。沈灶产蛙,民无叛意。智伯行水,魏桓子御,韩康子骖乘。智伯曰:“吾乃今知水可以亡人国也。”桓子肘康子,康子履桓子之跗,以汾水可以灌安邑,绛水可以灌平阳也。——《资治通鉴》卷一
臣光曰:智伯之亡也,才胜德也。夫才与德异,而世俗莫之能辨,通谓之贤,此其所以失人也。夫聪察强毅之谓才,正直中和之谓德。才者,德之资也;德者,才之帅也。——《资治通鉴》卷一
领导者关键的本事在于识大体、善用人,但智瑶狂妄霸道,误判形势,轻视对手,决策上不明是非,这些都犯了领导者的大忌。
在战争相持的关键时刻,与赵氏军民团结一心截然相反,三家联军内部各怀异心。
智伯乘车巡视水攻的情形,他坐在最尊贵的左侧位置,魏桓子在中间驾车,韩康子在右侧持兵器护卫。三位卿大夫都是主君,关系却不平等。望着被大水浸没的晋阳城,威风十足的智伯得意扬扬地说:“哎呀,我今日才知大水足以亡人国啊!”智伯的话引起了魏桓子和韩康子的忧虑-智伯今天可以淹晋阳,日后也可以用汾水淹安邑(魏都)、用绛水淹平阳(韩都)啊!
魏、韩二子的异样被智伯身边的谋士缔疵察觉到了,待两人走后,他提醒智伯说:“魏、韩两家一定会背叛您!晋阳城破在即,他们不仅没有喜色,反而忧心忡忡,不就是担心唇亡齿寒,赵氏灭亡,下必及于韩、魏吗?”
第二天,智伯用这番话质问魏桓子和韩康子。两人矢口否认,辩解说:“这一定是有人充当赵氏的说客,想让您怀疑我们从而放松对晋阳的攻击。我们都盼望着早日分享赵氏的田土呢,怎么会去做危险的傻事冒犯您呢?”智伯相信了他们的解释,再不理会缔疵的劝告。
就在此时,被围困在晋阳城的赵襄子决定反击。他秘密派人出城,游说韩、魏两家,晓之以情,动之以理,将三家命运紧紧捆绑,赵氏若亡,韩、魏不保!智伯的跋扈早已引起众怨,三家一拍即合,约定好日期,决定采取联合行动,反攻智氏。
公元前453年的一天夜里,赵襄子派人杀死守堤的官员,掘开水坝,倒灌智氏驻军营地。大水汹涌而来,智氏军队顷刻间乱成一团,韩、魏两军趁机从侧翼进攻,赵襄子率领赵军从正面猛攻,大败智氏军队。最后,智伯被杀,智氏家族灭亡,三家尽分其土地。五十年后,魏、赵、韩三家被周天子正式封为诸侯。
智氏灭亡的祸根,其实早在智伯被选为接班人的时候,就暴露出来了。智伯虽然有五大优点,但这些只是个人的技能,并不是领导者最重要的本事。领导者关键的本事在于识大体、善用人,反观智伯,狂妄霸道,误判形势,轻视对手;决策上不明是非,不听谋士正确的谏言……这些都犯了领导者的大忌。
此外,智伯在外交上也犯了错误。他言语不谨慎,行为太张扬,引起了盟友韩、魏两家的疑忌,临时的“统一战线”霎时解体,已方三对一的优势,变成了与敌方一比三的劣势,怎么能不败呢!
司马光结合智伯之死,对领导者的德才问题发了一通议论。他首先对“才”和“德”做了区分:聪慧明察、刚强坚毅之类属于才能,公正耿直、平和中庸之类属于德行。在他看来,才能是德行的凭借,德行是才能的主帅。他进而把人分为四类:德才全备的是“圣人”,德才全无的是“愚人”,德行胜过才能的是“君子”,才能胜过德行的是“小人”。他认为在用人时,假如没有圣人、君子,那么宁可任用无才无德的愚人,也不能任用有才无德的小人。因为才能对于恶人,如同虎添双翼。自古以来,才有余而德不足,导致家破国灭的事例实在是数不胜数!
版权所有:广东自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:广东省梅州市梅县扶大高新区三葵 电话:19128435215
Copyright @ 2011. http://www.mzhbsb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
梅州乐创网络 技术支持:粤ICP备08103632号